网易财经6月5日讯 力拓股份公司及力拓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将通过配股方式筹集总额约152亿美元资金。 力拓表示,由于近期市场走势使其与中铝交易价值下降,公司决定终止两者195亿美元交易,未来公司将通过配股方式筹集152亿美元资金。 力拓表示,从近期市场走向来看,中铝交易价值似乎较低,尽管其与中铝就修改交易进行过谈判,但公司最终决定终止交易并向中铝支付1.95亿美元解约费。 力拓将实施40股配21股方案以筹集152亿美元资金,其在英国的配股价为每股14英镑,在澳大利亚的配股价则为每股28.29澳元。 另外,力拓报告其一季度未经审计净利为16亿澳元,上年同期则为29.4亿澳元,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前景,公司表示不会派发中期股息,但下半财年股息预计将会支付。 力拓联手必和必拓 新华网堪培拉6月5日电 世界最大矿业公司必和必拓与第三大矿业公司力拓5日就合资经营双方在西澳大利亚的铁矿石业务达成协议。 根据双方发表的声明,必和必拓与力拓将在合资企业中各持有50%的股权,必和必拓将向力拓支付58亿美元以获取上述股权。据悉,合并产生的协同效应将为两家公司节约至少100亿美元成本。 力拓董事长杜立石在声明中表示,该合资企业将建立无可匹敌的铁矿石业务,其资产和基础设施都将达到世界级水平。必和必拓董事长安德也表示,双方的合资开启了在拥有世界级资源优势的基础上的合作新阶段。 必和必拓曾在去年2月向力拓发出换股收购要约,按当时的市值计算约1470亿美元。但受金融危机影响,必和必拓在去年11月决定放弃这一收购。 新闻背景: 中国铝业注资力拓大事记 2009年2月2日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601600.SH)副总经理吕友清表示,中国铝业正与力拓就可能合作的领域展开谈判,但并未透露具体合作的项目内容和涉及的金额。中铝公司2008年的业绩虽因铝价大跌、减产而大幅缩水,有消息表示,中铝方面就收购力拓部分资产的交易与国家开发银行洽谈融资方案。 2009年2月10日 中铝注资力拓一事与中铝、力拓高层更替的报道备受业界关注。媒体报道称,中铝此次收购行动是在国务院及国资委直接指导下进行,可能更倾向于收购相关核心资产;而一旦成功,中铝所需资金将由四大国有银行中的一家进行筹措,而非国家开发银行。 2009年2月12日,中国铝业公司与力拓集团通过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发布联合公告,中铝公司与力拓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创中企海外投资纪录。中铝公司本次与力拓集团合作共投入195亿美元,其中约72亿美元用于认购力拓集团发行的可转债,债券的票面净利率为9%。中铝公司可在转股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选择转股。转股后,中铝公司在力拓集团整体持股比例将由目前的9.3%增至约18%,其中持有力拓英国公司的股份增至19%,持有力拓澳大利亚公司股份的14.9%。本次交易的成功完成尚需要获得力拓集团股东和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国监管机构的批准。 2009年2月16日 中铝和力拓的“联姻”新增变数。据外媒报道,力拓部分机构投资者向必和必拓摇起了“橄榄枝”,称如果必和必拓发起新一轮对力拓的收购,他们将提供融资。英国媒体引述力拓主要股东说法称,必和必拓收购力拓资产,比中铝收购更为理想。 2009年3月17日 中铝195亿美元注资力拓的交易再生波澜。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FIRB)16日在澳洲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将延长对中铝与力拓195亿美元交易的审查时间,在原定的30天审查期基础上,再增加90天。 2009年3月26日,在中国企业在澳投资屡屡遭受延期审查之后,澳方终于传来消息。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明确表示将不反对中国铝业公司注资力拓的交易,原因是这一交易不会降低全球铁矿石的价格。中铝方面随即表示,ACCC的此项宣布意味着此次交易向着通过所有相关法律审批迈出了重要一步,并对ACCC的决定表示欢迎。 2009年3月27日 中国银行(行情 股吧)新闻发言人王兆文对外披露,中国银行等国内四家银行将依据市场化操作的商业性贷款条件,向中铝公司提供约210亿美元的贷款额度,用以支付中铝公司对力拓集团的投资对价和其它有关本次投资的资金需求。 2009年3月29日 中国铝业公布2008年业绩,该公司2008年利润总额下跌99.17%,净利润仅923万元同比下滑99.91%,被港媒称为“最差蓝筹H股”。中铝高层称不影响收购力拓。同时,中铝于业绩报告中公布,肖亚庆于本月27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并即刻生效,其职位由熊维平接任。 2009年4月02日 德国政府放行中铝注资力拓,这是继澳大利亚反垄断部门批准后,该交易获得的第二个权威部门的认可。对于需要通过各国政府层层审批的中铝力拓交易而言,如今已是“万里长征走过了一小半”。中铝注资力拓,需要获得中国反垄断局、澳大利亚外商投资评估委员会(FIRB)、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以及德国联邦竞争法主管局共计五个权威机构的认可。 2009年5月15日 中国铝业公司与力拓公司宣布已获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下称“CFIUS”)对力拓拟向中铝发行可转债以及中铝对肯尼科特犹他铜业公司(下称“KUCC”)进行间接少数股权投资交易的批准。中铝与力拓共同向CFIUS提交了一份自愿就相关交易接受审查的通知。CFIUS的批准满足了本交易监管方面的一个先决条件。 2009年6月5日电 中国铝业公司确认,力拓集团董事会已撤销对2009年2月12日宣布的双方战略合作交易的推荐,并将依据双方签署的合作与执行协议向中铝公司支付1.95亿美元的分手费。 (本文来源:新华网 ) (责任编辑:admin) |
